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期,网络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卖家宣称售卖野生动物活体或标本的情况引起关注。短视频、直播等平台上也出现了为涉嫌非法捕猎、非法售卖扩大其传播范围的内容。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 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平台都有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有主体资格、销售商品是否合法审核。对于一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或者经过许可才能销售的商品它去销售,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记者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