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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正在推进净值化转型 对产品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2021-12-21 14:52:56来源:新华财经

资管新规过渡期将至,为促进机构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炉。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办法》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例如明确了面向单一投资者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的规定,且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性要求,还给出了5个月的过渡期。

目前理财公司已经成为理财市场最大的主体。分析认为,《办法》对于流动性风险的考量贯穿于整个理财产品生命周期,理财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控制要求更加明确,对于投资者的风险提示要求也进一步提升,将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理财产品正在推进净值化转型,对产品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25.80万亿元,同比增长5.37%。其中,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0.39万亿元,占比近八成;此外,理财公司已筹建29家,产品存续规模10.01万亿元,在理财市场的市占率约为38.80%,已成为理财市场存续规模最大的机构类型。

理财产品的投资交易管理上,监管强调将流动性风险管理贯穿于理财业务运行的全流程,这与公募基金的相关要求基本保持一致。《办法》要求,一是理财公司应当在理财产品设计阶段,综合评估投资资产流动性、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慎确定开放式、封闭式等产品运作方式,合理设计认购和赎回安排;二是理财公司应当持续做好低流动性资产、流动性受限资产和高流动性资产的投资管理,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产品运作方式的匹配程度;三是理财公司应当持续监测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审慎评估产品所投资各类资产的估值计价和变现能力,充分考虑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的可能影响,并提前作出应对安排。

对于银行理财来说,在产品向净值化转型的过程中,产品形态在不断升级,产品种类也在持续增多。净值的波动会越来越大,同时开放性产品就有可能遇到因市场波动而导致的流动性受限问题,因此,《办法》也体现了监管一致性的基本思路。

“《办法》对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和认购赎回做出细致规定,有助于防范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后波动性增加带来的赎回风险。”天风证券分析师郭其伟认为,在资管新规的顶层设计框架下,《办法》的出台填补了理财产品流动性监管空白,基本消除了理财产品和公募、私募产品的监管差距。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有助于督促机构加强产品流动性管理,更好防范风险跨市场、跨产品“传染”。通过规范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提高资金兑付能力,防范被动变现资产降低产品净值,既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申赎产品的权利,也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此外,《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要求,要求理财公司应当在合同中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理财产品未来可能运用的流动性管理措施,并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及管理方法、实际运用措施情况,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促进其形成合理预期、作出理性决策。

兴业证券的报告认为,《办法》和公募基金流动性管理办法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有效防止了不同资管产品之间的监管套利,拉平监管尺度,有利于理财产品更加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关键词: 产品 管理 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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