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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群落户门槛再降低 99%城市有望放宽落户

2019-06-19 11:12:09来源:中国发展网

发改委网站消息近年来,除了北京等极少数特大型城市以外,国家连续颁布的多项政策,正推动未来落户城市的“门槛”进一步降低。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6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将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重点人群落户门槛再降低

在17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孟玮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中后期,从国际比较看,2017年,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城镇化率为65.45%,高收入国家平均城镇化率为81.53%,同期我国城镇化率为58.52%,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7个百分点,但与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相比,低了近7个百分点,与高收入国家差距更大,还有很大发展潜力。

围绕新型城镇化迈向高质量发展,孟玮介绍,首先将着力抓好重点人群落户,打通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的落户通道,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确保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便捷落户。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99%城市有望放宽落户

近年来,国家在落户政策上频繁加码。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同年还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

2018年,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

2019年2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公布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在这份文件中,出现了“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即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字样。

目前,我国仅有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因此,这一部分内容的提出,被全社会普遍认为是我国户籍制度将出现根本改革的标志,意味着国内99%以上的城市将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而今年4月发布的《重点任务》也指出,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多地落户实现“零门槛”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大陆总人口13.95亿人,比上年末增加53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31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3.37%,比上年末提高1.02个百分点。

尽管我国城镇化率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差距,但从政策执行力度来看,全国多地在外来人口落户方面已经基本实现了“零门槛”。

以杭州为例,从今年4月起,只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人才在杭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就可直接落户。

再比如河北省石家庄市,从今年3月起,彻底放开落户门槛,全国公民仅凭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而且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一并随迁,真正实现“零门槛”。

而广州市从今年1月份以后,也全面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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