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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位期间,因为有人利用"一二三"等字容易添笔减笔而舞弊贪污,扰乱朝廷秩序,在一次贪污案后朱元璋发明了大写数字,大大减少了贪污的概率。
朱元璋,即明太祖,1368年至1398年在位,字国瑞,原名重八,后取名兴宗,濠州钟离人,是明朝开国皇帝。
据史书记载,在朱元璋执政的明朝初年,发生了一件重大的贪污案。郭桓曾任户部侍郎,他利用职权,勾结地方官吏大肆侵吞政府钱粮,贪污累计达2400万石精粮,这个数字几乎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等。此案牵连12个政府高官,6个部的政府官员和全国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
贪了多少呢?在朱元璋编制的《大诰》中,主要要有一下3条:
第一、太平、镇江等府的钱粮全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第二、当年浙西的钱粮是四百五十万石,郭桓只上交了二百多万石给朱元璋,其余的进了自己口袋;
第三、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创造性地征收多种赋税,比如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
最后算出来,郭桓和他的同党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
在此前朱元璋的肃贪力度已经非常大了,郭桓还敢顶风作案,看来确实是胆大妄为。
最后郭桓的结局只有一个,就是死。但不管怎么样,这个郭桓也算是“风光”了一把,一个小小的侍郎,居然打破了丞相胡惟庸保持的记录,虽然这个记录并不光彩。
在郭桓案之后,为了吸取前车之鉴、杜绝财务混乱,朱元璋在财务上采取了数字大写的管理措施,把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全部大写,大写数字涂改起来困难,可以防止作弊。这就是金额大写的由来。
这一创新之举,也就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