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优化2026年贵州省托育消费补贴申领相关事宜的公告
广大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
2026年托育消费补贴活动自7月13日启动以来,为缓解家庭育儿压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前期因贵州省外线上支付订单出现核销地域限制等机构端技术对接问题,造成部分群众领券后无法正常核验使用,消费券被动过期的情况。为妥善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落实生育支持惠民政策,扩大托育消费补贴覆盖面,规范补贴审核核验流程,同时,保障具有本省户籍的3岁以下婴幼儿平等享受补贴福利,现将托育消费补贴活动申领范围、申报材料、领取规则等优化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托育消费补贴覆盖范围
(一)将具有贵州省户籍、出生医学证明为外省签发、年龄3岁以下(含生日当日)的婴幼儿纳入申领范围
具有贵州省户籍、出生医学证明为外省签发、年龄3岁以下(含生日当日)的婴幼儿,可通过多彩宝APP托育补贴专区“其他合法监护人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地—非贵州省(外省出生医学证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领,实行人工审核领券。上传材料如下:
1.婴幼儿外省原版出生医学证明清晰扫描件/照片;
2.户口簿材料:户口簿户主页、婴幼儿本人户籍页完整资料;
3.其他资料:《托育消费补贴申领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申领人亲笔签字并按手印,随其余材料一并上传。
(二)原其他合法监护人通过人工申领通道申领的,已提交待审核、审核中订单需补充补齐《托育消费补贴申领承诺书》材料后方可终审;已完成补贴发放订单不作回溯追责核查。
(三)持有贵州省内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年龄3岁以下(含生日当日)的婴幼儿,按照原有流程正常申领补贴。
二、优化托育消费券领取规则
针对消费券过期情况,决定优化消费券领取规则。
(一)优化规则
同一婴幼儿首次申领的托育消费券因过期未使用的,可重新申领一张消费券。重新领取消费券时核验的婴幼儿年龄以首次符合申领条件时年龄计算,每名婴幼儿活动期间仅允许重新申领一次。重新领取的券沿用原有规则,有效期为20个自然日,自领券成功日起计算,到期未使用自动作废,不予补发,不予再次申领。
(二)过期消费券申领流程
申领人通过多彩宝APP托育消费券补贴活动专区-申领记录重新领取消费券,系统将自行判断消费券状态,若消费券状态为已使用,申领人不可重新领取;若消费券状态为已过期,申领人点击“重新领取”,即可重新领取一张消费券。
注:申领人需要手动领取,重新领取仅限原申领人,且第一次所领取消费券状态为已过期,其余状态不支持重新领取消费券。
三、相关事项
(一)本次优化调整自发文之日起即时生效,2026年贵州省托育消费补贴活动其余规则按原有要求继续执行。
(二)托育消费券有效期仅20个自然日,每名婴幼儿仅限使用核销1张。领券前请先确认本区域已有参加活动的托育机构,以免领券后无法正常使用,导致消费券过期浪费。
活动咨询电话:400-900-8799。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贵州省托育消费补贴申领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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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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