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抢公章”案一审裁定书公布
裁定书显示,原告当当网诉称,2019年2月20日,李国庆从当当公司离职。2020年7月7日上午5时47分,李国庆与薛刚、邹培培、张巍、李俭,五名被告非法侵入当当网公司的办公场所,以武力控制住保安,几人在李国庆指挥下,破坏防盗系统、损坏防盗门、损坏三个保险柜,李国庆强行带走含当当网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合同章与U盾等财产。2020年7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给予李国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五名被告给当当网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李国庆向当当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7021元(暂计),薛刚、邹培培、张巍和李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