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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转板办法出炉:四方面优化,首批转板企业有望7月产生

2021-02-27 09:01:02来源:互联网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正式发布。
2月26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新三板挂牌公司向科创板、创业板转板上市的《转板上市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审核机制与程序、上市衔接等作出了规定。
总体看,《办法》与2020年11月27日发布的转板征求意见稿大致相同。转板公司需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同时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4亿元的公司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为10%以上,决定转板上市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等。此外,转板公司应符合科创板或创业板定位。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规定,2020年7月27日正式挂牌的首批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至少有半数符合转板上市要求。因此,按照转板公司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的最低时间要求,理想状态下,今年7月首批转板企业将能产生。
行业专家指出,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科创板与创业板市值门槛最低为10亿等要求。从首批精选层挂牌交易的32家企业来看,以2018、2019年的业绩以及当前的市值为基准,结合行业属性等指标,首批精选层挂牌交易的公司中,未来至少应有半数以上基本符合转板上市要求。
行业专家进一步指出,从上市时间来看,《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审核效率。因此,符合精选层门槛及场内交易所上市条件的挂牌公司进行转板上市,相较于传统的IPO排队上市具有不小优势。
较征求意见稿进行4方面优化
值得关注的是,较去年发布的转板征求意见稿,新发布的《办法》,对转板工作安排共进行了4方面的优化。
首先,将转板公司及中介机构回复时间延长至三个月。征求意见稿指出,交易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转板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2个月。

关键词: 三板 办法 出炉 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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