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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迎来政策利好 行业步入持续成长期

2018-11-24 11:43:37来源:证券时报

“双11”的热闹尚未消散,跨境电商行业又迎来政策利好。

11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消息一出,跨境电商们都欢欣鼓舞,这意味着在未来一年,更多的进口商品可以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的定义接受监管,便捷地进入市场。

其实,这已是两年半以来,政府第三次延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比如,2016年4月,我国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2016年5月,我国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过渡期政策;2016年11月,过渡期政策被宣布延长至2017年底。2017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研究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次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而这一次,过渡期政策又再次延长到了明年底。

从数据来看,自2016年5月份以来,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暂按个人物品监管”的过渡期安排,有效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海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9月份,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579亿元,同比增长56.6%。过渡期政策延长的决定,体现了国家对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能保持现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行业预期,对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有积极作用。

在跨境电商监管政策“靴子落地”的同时,国常会还明确了其他多方面利好政策:会议决定,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并且,会议还要求,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调增等。

应该说,国家进一步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并提高个人采购的限额,表明对跨境电商网络零售进口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方面,可以满足国内消费者消费升级的需要,同时也给全球其他国家带来贸易的增长,特别是通过跨境电商的手段,让全球中小企业都能得到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倒逼国内产业升级,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市场发展迅速。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8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5万亿元,同比增长25%。诚然,全球化趋势与中国电商行业发展迅猛给跨境电商带来机遇,而本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是进博会之后对跨境电商行业的又一针强心剂。再加上明年《电商法》的实施则有望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刺激中高端需求,使得跨境电商市场的发展将进入快速且持续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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