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底捞餐厅包间安装摄像头引发坊间热议。前日,央视315晚会则曝光了多个知名品牌商采用含有人脸识别摄像头、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公共场所摄像头该如何管理”成为霸屏的热搜话题之一。
3月17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获悉,为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深圳将对公共场所摄像头立法。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该法拟规定“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和检查室、集体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均不得按装摄像头”,而基于公共安全考虑,对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场所的摄像头安装范围则有所扩大。
目前,国内尚无关于系统的专门立法,此次深圳通过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制定的《条例(草案)》,既对现有制度作出变通规定,也填补国内立法空白,将为日后国家立法提供经验和借鉴。各界可于3月28日前反馈意见或建议。
客房病房宿舍更衣室卫生间均禁止装监控
深圳市人大方面称,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常被成为“天眼”,因有锁定目标、固定证据、震慑犯罪、查询比对、数据分析等重要功能,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但该系统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对公共场所监控图像的不当采集利用,会严重侵犯自然人的隐私权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近年来,此类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加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是此次立法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