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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顺风车与“盈利”脱钩尚需法律规制

2021-02-21 07:30:38来源:互联网
法治日报2月21日报道,坚决落实作为顺风车平台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坚决抵制非法营运,不把顺风车做成廉价网约车,认真落实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启动部分产品的优化相关动作……
2020年12月,针对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提醒式约谈,嘀嗒、哈啰等顺风车平台公司很快作出回应,相关回应举措均落点于不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让顺风车回归共享经济本质。
由于顺风车具有环保节能、价格实惠等优势,近年来,诸多平台公司布局入场。然而,顺风车自诞生之日起就因存在违规营运、安全风险等问题而广受诟病。此次对相关顺风车平台公司的约谈再次显示,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顺风车市场健康发展的方向必须是“真顺路”“非盈利”。
平台作用并非简单居间服务
2018年1月,赵某田与妻子乘坐韦某容驾驶的滴滴顺风车从北京回河北易县,路上与张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赵某田受伤、妻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韦某容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赵某田夫妇无责任。
就事故赔偿问题,赵某田及家属将韦某容、货车驾驶人张某和车主裴某、两辆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庭。其中,滴滴出行公司是“滴滴顺风车”平台软件注册公司;运达公司系“滴滴顺风车”App平台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顺风车信息服务;小桔公司系“滴滴顺风车”App平台设计者。

关键词: 法治 日报 顺风 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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